Apple 同 Samsung,在有關智能手機的設計專利的訴訟已經歷 7 年,終在美國加州聯邦地方裁判法院宣佈和解成立。和解的條件則沒有被公開。
在今年 5 月,美國加州聖荷西的聯邦地方裁判法院,作出對蘋果有利的判決,認定蘋果可從三星獲得 5.39 億美元(約 41.6 億港元)的賠償金。
此項訴訟由 2011 年展開,當時已去逝的蘋果 CEO 喬布斯 Steve Jobs 曾聲言對 Android 陣營的公司的訴訟不會罷休。而關於智能手機專利權的鬥爭涉及多間公司,但蘋果與三星的訴訟則展開得最為激烈。蘋果曾指三星手機設計模仿 iPhone,案例圍繞著的項目包括有點擊縮放、主熒幕的 Apps 網格等等。陪審團判定三星在智能手機的早期複製活動中獲得優勢,而在最近 5 月,法院提出的判決已經把蘋果可得的賠償金由最初的 10 億美元減至 5.39 億。而三星則在本月初提出上訴。
然而加州聯邦地方裁判法院法官 Lucy Koh 向傳媒表示,兩間公司已通知她已達成了和解,但和解條款、賠償數字則沒有披露。
蘋果曾在 5 月的裁決後發表聲明指:「我們深信設計的價值,蘋果利用 iPhone 發起了智能手機革命,我們必須保護蘋果員工辛勞的工作成果與創新。」而三星則拒絕發表評論。
資料來源:The Ver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