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e在 2017 年 12 月 28 日曾公布調低 iPhone 6 或以後型號的已過保養期電池更換價格(價格為HK$228),有效期至 2018 年年底。而Apple今日宣布,在 2017 年 1 月 1 日至到新政策實施日 12 月 28 日或之前,曾經因為 iPhone 6 或以後型號已過保養期而進行過更換電池,曾付全費(價格為HK$635)的顧客,可獲退回 HK$407 的換電款項差額。但留意有關退款只適用於裝置已過保養期而換電的顧客,在保養期內的 iPhone 電池更換不能獲發退款。
Apple宣布在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8 日期間,付款為 iPhone 6 或之後型號的裝置進行已過保養期電池更換的顧客,Apple 將提供 HK$407 的退款。電池必須在 Apple 授權維修地點(Apple Store、Apple 維修中心或 Apple 授權維修中心)完成更換,方符合退款資格。
HK$407 的退款將以電子轉帳方式提供,或退還到顧客支付電池更換服務費用時所用的信用卡。
留意只有已過保養期更換電池,因而繳付過換電費用的用戶,才可得到退款。保養期內的 iPhone 電池更換不可獲發此退款。Apple 將會在 2018 年 5 月 23 日至 2018 年 7 月 27 日透過電郵聯絡合資格的顧客,提供申請退款的指示。
官方原文:https://support.apple.com/zh-hk/iphone-out-of-warranty-battery-replacement-credit
資料來源:蘋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