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居入伙的 wire 民請留意,有合心水的家電要盡早買!最快七月開始,買電視或雪櫃等大型家電隨要多付百多元。根據 2017 年 1 月 23 日立法會的文件顯示,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預計於本年第三季實施,屆時政府將針對部分電子產品向供應商徵收 15 – 165 元不等的費用,以資助回收商回收舊電器電子廢物,而這筆徵費極有可能轉嫁給消費者。雖然一百幾十不是大數目,但有業內人士質疑徵費政策有偏袒大財團之嫌,擔憂環保政策淪為大財團的營利工具。
徵費物品:四電一腦
是次計劃徵費的物品,是以「生產者責任制」的原則推行,是俗稱「四電一腦」的洗衣機、冷氣機、電視機、雪櫃及電腦產品等五類受規管的電器,支付循環再造費,費用是根據電器的回收再用價值及回收過程中所花費的資源而定,如電腦,因為回收後容易重用,因此徵費便較少。至於手機、相機等則不受影響。
甚麼是生產者責任制?
生產者責任制,並非指電子產品生產商要為回收負責。這裡的「生產者」指有份製造廢棄電子產品或電器的人,換言之,這包括電器電子產品生產商、供應商 (進口商) 、零售商和消費者,共四方面要負責,但各方要負的責任不同:
- 生產商:在設計產品時,要確保組件將來可以回收及方便循環再造。
- 進口商 (代口商):政策訂明進口商將會是主要的徵費對象,要為每件進口的電子商品支付徵費,例如從外地進口一萬個電冰箱,則要多付 165 萬元。
- 零售商:在分發上述受制電器時,須提供相關循環再造標籤,亦要為消費者安排「一換一」除舊服務。
- 消費者:購買時應向零售商要求除舊服務。
而政府在這計劃中擔當的角色就是物色地皮,建設一個大型的電子廢物綜合處理設施 (下稱「大 WEEE 廠」),並向擁有相關處理技術的承辦商招標營運這個回收項目,處理從各區收集到的「四電一腦」的廢物。而所收的徵費就是用來資助回收商的運作。
▲ 循環再造費用轉嫁至消費者之流程 (點圖可放大)
▲來源:ALBA-IWS 片段截圖
那為甚麼消費者又要付費?不是向進口商徵費嗎?但其實進口商很大機會會向零售方加價,最終最終轉嫁給消費者,而環境局都承認其可能性。但陳生指有例外,很多時候要看電子產品的市場價值。
現時政府推動回收足夠嗎?
現時政府有推動不同類型的廢物回收,但對於舊電器電子產品的回收卻少之又少。
政府於 2013 年推動的「綠在區區」計劃,直至現時只有五區完成招標,當中只有四區已經開始運作,其餘的根據政府網頁所示,仍未開始招標。
▲來源:「綠在區區」網頁截圖
除了推行速度慢,還有兩個大問題:第一是回收點偏離社區,以觀塘區為例,回收點全部設於九龍灣,假如有心人士想回收卻居於秀茂坪,可謂極不方便;第二是宣傳不足,如不自行上網找尋資料,恐怕不知道回收中心的地點。
其實政府定時會有有電子回收車到某些大型屋苑收集電器,但不是恆常運作,可能每隔半年才有一次,而且不是每個屋苑也有此服務。
陳榮禮:擔心大 WEEE 廠壟斷電器回收以圖利
縱然普遍市民及回收業界對生產者責任制表示歡迎,但香港電器及電子設備回收協會副會長陳榮禮先生卻表示擔憂。他指出回收行業十多年以來一向利潤微薄,但當政府公佈相關環保政策後,大財團才大展拳腳成立廢電回收公司,最後還成功投得耗公帑五億元興、建位於環保園的大 WEEE 廠營運權,他擔心大財團會用政府名義回收有價值的廢電器電子產品,壟斷電子回收業界市場。
▲陳先生指,一旦大 WEEE 壟斷電子回收業界,電子廢物徵費可能不只現時的一百幾十元。
他續指:「回收徵費係一個可加可減制度,如果承辦商真係做到唯佢獨尊,佢可以使出一啲手段,令回收成本上漲,因而收取更高回收處理費用。」他解釋雖然政府聲稱大 WEEE 廠將處理的四成電子廢物都是回收價值低的電子產品,但暫未有適當的監管,擔心大 WEEE 藉政府名義到屋苑或機構收取有價值的廢棄電子產品,變相扼殺中小回收商的生存空間。陳榮禮又以港鐵車資作比喻電子廢物徵費,當大 WEEE 廠壟斷市場後,電子廢物徵費可能只會有加無減。
翻查資料,環境局於 2013 年 5 月公布的《香港資源循環藍圖 2013 – 2022》提及會投資基建設施,將會在屯門環保園建立廢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設施。
▲來源:《香港資源循環藍圖 2013 – 2022》文件截圖。
同年 12 月,投得大 WEEE 廠的承辦商歐綠保綜合環保有限公司 (ALBA-IWS) 成立,其屬於香港方面的綜合環保集團有限公司 (IWS) 則在該年 8 月由福和集團改名為現在的 IWS,由周大福企業持有,富商鄭家純之兒子鄭志明為該公司主席。但福和集團卻主要是回收紙類製品。
▲ 有關 ALBA-IWS 和 IWS 公司的詳細資訊。(點圖可放大)
以上時間表所示,政府公布香港資源循環藍圖為 13 年的五月,三個月後原本做廢紙回收的福和集團才改名為 IWS,到年尾再跟外國公司合作,以合資公司 ALBA-IWS 投得大 WEEE 廠的營運權,相距時間僅為半年。
業界指政府身兼監管者仍未完善
陳榮禮又指,要避免上述情況,現時由政府身兼監管者的角色並不足夠,因政府官員未必熟悉業界最新的技術及標準,而且缺乏市民的參與,「應該好似其他國家嘅方法,成立一個督導委員會,由回收業界代表、學者、市民代表組成一個組織共同監管承辦商。」
環保署官方回應
就上述政策不明白的地方,我們去信環保署,署方對此有以下回應 (以斜體顯示):
1. 請問在處理俗稱「大 WEEE 廠」的投標時,以甚麼準則決定批出合約給 ALBA-IWS?為何合約要以「營運、設計、建造」的綑綁式批出而不分開?
ALBA-IWS 透過公開招標程序獲得處理設施的合約。ALBA-IWS 是一家合資公司,由三間公司所組成,其中 ALBA Asia Ltd 及 Erdwich Vertriebs GmbH 於國際間享譽盛名,分別專門營運回收和環境服務,以及提供廢物回收技術,至於 IWS Environmental Technologies (Global) Company Ltd 則為本地一家具有經驗的廢物回收公司。
2. 請問環保署在計劃推行之後,會如何監管「大 WEEE 廠」的運作及回收電子廢物?
營辦者必須根據《廢物處置條例》取得廢物處置牌照,以處置受管制廢舊電器。營辦者須主動收集廢舊電器,確保持續有受管制廢舊電器供設施處理。除了其他收集渠道,當銷售商提出要求,營辦者亦會提供免費的「除舊服務」,從消費者的處所收回舊電器。
3. 電子廢物環保回收徵費會隔多久檢討?在決定加減徵費時到底要考慮甚麼因素?
在推行計劃後, 我們將按政府既定政策檢討相關徵費,並在適當時候建 議調整徵費。我們進行檢討時,會顧及可能影響循環再 造徵費水平的各項因素, 例如通脹率、參與循環再造受 管制電器的比率,以及受 管制電器銷售量的升跌等。
4. 為何環保徵費會全數資助現有的「大 WEEE 廠」,而其他回收公司則沒有?
據觀察所得,自 2011 年起私人市場處理廢電器電子產品的整體容量經已提 高。舉例來說,有更多電腦回收商在環保園設立回收設施。但整體私人市場的增幅仍不足以支援全港推行廢電器電子產品強制性生產者責任計劃。
在檢討市場情況後,我們認為有必要由政府在工 務工程計劃下發展廢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及回收設施,以開展強制性生產者責任計劃。回收設施的設計處理量每年約為 30 000 公噸,並不會阻礙其他的廢電器電子產品回收商。上述規管框架亦不會排除已取得所須牌照的合資格回收商,使 他們無法在市場運作。如市場如此需求,我們亦可將回收設 施每年的處理量增至 57 000 萬公噸。
5. 除了綠在區區外,還有甚麼相應的回收措施?有意見指社區的回收點不足,環保署有何看法?
處理及回收設施營辦商將在全港營運五個區域收集中心和八個衞星收集站所形成的網絡,以便接收受管制電器廢物。至今,位於上水與觀塘的兩個區域收集中心已分別於 2016 年 7 月 和 12 月啟用,而餘下的站點亦會逐步投入服務。此外,處理及回收設施營辦商已營運一支收集車隊,提供外展收集服務。
總結:原則是好,但如何監管才是重點
普遍來說,業界甚至市民都支持推行電子廢物的循環再造徵費,然而,建廠以及循環再造徵費費用龐大,動輒上億元。而政府過去在推動全民回收,的確成效不彰,以致市民失去信心,筆者敢說,這個政策的原意是好,但政府如何監管和推行才能為減省市民回收的成本、推動回收業界的發展,才是真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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