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hone 這名字早已深入民心,大部分人均知道會是 Apple 所推出的智能手機產品。不過巴西電訊商早於 2000 年已使用 iPhone 作為其手機型號,隨後於 2007 年得註用使用權,Apple 因此曾花上百萬美元希望可以取得 iPhone 名字的使用權,但一直未能成功。最近有消息指 Apple 已與電訊商達成協議,可以取得 iPhone 商標,在巴西銷售 iPhone 產品將不再需要更改名字。
巴西電訊商 IGB Eletronica 目前已有一款 Gradiente iPhone 手機在售賣,但它只是一部運行 Android 的智能手機,售價約 300 美元,與 Apple 的 iPhone 絕無任何關係,不過容易令人產生誤會。根據巴西的最大報紙報道指出,雙方已同意就 iPhone 商標問題達成協議,不過暫時仍未有公布協議詳情,但相信是 Apple 付出更多的金錢買下商標。之前 Apple 就 iPad 商標問題付了 6,000 萬美元給深圳唯冠,不知道 IGB Eletronica 又需要多少呢?
來源:forb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