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be, or not to 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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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03
chi03
15 years ago

讀完這篇文章後有感而發,不要見怪.
作為一個記者為報道事實的真相而高舉相機,相按下快門拍出一張張亦祼的相片,這做法應該是發可爭議的.但若為了一幅能震憾世人,能贏取奬項的作品而令他人受到不尊重不人道的對待,這可以接受嗎?
文中提出了幾個例子,海地那女孩在暴動中被熗殺是一個事實,美國人羅伯特甘迺迪被刺殺是一個事實,記者為報道事實而拍攝照片亦是一無可口非的事實,問題的爭議只是拍攝這些照片的過程及態度.在美國發生的那事件中,突發的情況是不可能有時間讓人考濾攝影角度,光源,構圖等問題,拍攝者能做的只是盡快將眼前發生的一刻用相片記錄下來,至於為了令相片有更懾人的效果而在沖曬時作出的修改則是另外一回事.但在海地拍攝的相片又如何呢?暴動過後令人震憾的場面隨處可見,一道滿佈子彈血痕的牆壁,地上一灘灘乾固的紅色雖然已足夠令人動容,但若為了要拍攝出一張令世人震驚的”作品”,什麼能比一具年輕少女的屍體來得更實際呢?
談回文章主題”攝影道德 “To be, or not to be””,筆者文中提及記攝者將人(或屍體)當成物件來拍是件最差的,這是事實.但為什麼最差的人拍攝出的”作品”郤能在一個攝影奬中得到了國際新聞照片獎呢?作為一張攝影”作品”來看,照片本身被制作得說得上非常完美,得奬亦無可口非,但背後道得的問題才是重點,奬項是對攝影者的應同,讚賞,那”作品”得到了奬項,是說明了評審的人對相片的應同,讚賞嗎?我想……是因為有嫖妓的人所以才會有妓女吧,能評審出那問題”作品”得奬,所以才有缺德的拍攝者吧.若論新聞照片,拍攝那一群”攝影屍”相片的人不是令人更能看清事實,更令人看清殘酷的事實,更應得到新聞奬嗎?
最後,那張著名的”禿鷹和女孩”相片,我想拍攝者當時絶對不是為了能感動世界的捐助而靜靜的等待了二十分鐘吧.攝影者當時在想着什麼?為什麼要這樣做?決定的只有是自身本能,在道德而言值得表揚嗎?

忌廉
15 years ago

一口氣睇曬呢篇文章,有好多好5同噶感受,但系始終都好似文章噶作者甘,5知邊個先系真正噶答案,
人無話絕對噶對還是錯,因為事情總會有好多方面噶影響。沒十全十美噶,,,
不過我惗,我始終覺得人之初,性本善吧~
見死不救or做了違背公義噶事,會令心中產生無盡噶懊悔…….

JackJack
JackJack
15 years ago

Alex 說得很好! 很精彩的一篇分享!

想問一下, 頭一段是誰寫的呢?

路經
路經
15 years ago
Reply to  JackJ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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