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金融時報》星期日的報導,歐盟委員會可能會在 3 月作出,向 Apple 罰款 5 億歐元(約 42.15 億港元)的裁決。罰款與 Apple 被指控在 App Store 上故意推廣 Apple Music,並打壓 Spotify 等其他音樂平台有關;據悉歐盟最初打算處以全球營業額 10% 的罰款,這相當於 400 億美元(約 3,128 億港元),此舉震動科技界。
案件始於 2019 年,當時瑞典音樂串流平台 Spotify 向歐盟提出投訴,指同樣作為音樂串流平台的 Apple Music,不但毋須向母公司 Apple 支付服務費,同時不用面對第三方服務相同的嚴苛條件。本案的主要爭議點是使用 App Store 服務的 Spotify,必須將所有交易的 30% 作為 Apple 的分成,雖然 Apple 其後嘗試反駁指控,又發表了聲明,但並未能令歐盟信服。
在本例中,每 10 美元的 Spotify Premium 訂閱,就有 3 美元被 Apple 抽成,不過 Apple 強調這只適用於訂閱的第一年,此後分成比例會降至 15%,以此不影響退訂後重新註冊的回頭客。雖然 Apple 未有對報導作出回應,但補充指 App Store 協助 Spotify 成為全歐洲最頂級的音樂串流服務平臺,希望歐盟委員會停止追究這項毫無根據的指控。據悉歐盟委員會還未確定宣佈處罰的時間,而 Apple 未來仍可就裁決向歐盟法院提出上訴。
資料及圖片來源:gsmare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