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電台引述香港警方消息指,科技罪案與 10 年前相比大幅增加。以往每 10 宗罪案僅有 1 宗為科技罪案,急升至目前平均每 10 宗有 4 宗。警方表示,今年頭 8 個月錄得超過 21,000 宗科技罪案,與往年同期相比升幅約 5 成,涉案金額近 32 億元。警方今年經已在警察總部設立全新「數碼法理鑑證中心」,10 月亦在東九龍總區設立「數碼法理鑑證所」,預計明年內全港 3 個陸上總區(西九龍、新界南及港島總區)均會設立數碼法理鑑證設施。
警方表示,數碼法理鑑證會針對電腦、手提電腦等電子裝置內的儲存紀錄,例如圖片、影片等,用以紀錄與案件相關的資料。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督察古原表示,東九龍「數碼法理鑑證所」開設前,每次處理數碼證據均要送往警察總部處理,東九龍「數碼法理鑑證所」開設後將會有新安排,減少運送證物工作。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高級警司林焯豪表示,警察總部的「數碼法理鑑證中心」會處理複雜的案件及嚴重的罪案,如網上詐騙、暴力案件等,而其他總區的數碼法理鑑證設施有能力處理區內約八成案件,將能夠縮短處理非緊急案件的時間,大幅提升效能。林焯豪又指,科技日益進步,數碼裝置具有加密、傳輸及遙距刪除功能,為數碼法理鑑證工作帶來挑戰。
圖片來源:police.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