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近日公布,為了在 2021 年成為手機和網路瀏覽器的預設搜尋引擎,Google 共向 Apple、LG、T-Mobile、Opera 等科技網絡公司支付 263 億美元(約 2,060 億港元)。
根據上周五(27 日)聯邦反壟斷審判中公開的一張幻燈片顯示,Google 每年向多個合作夥伴支付數十億美元,當中包括 Apple、LG、Motorola、Samsung 等科技公司,AT&T、T-Mobile、Verizon 等美國主要無線營運商,以及 Mozilla、Opera、UCWeb 等瀏覽器開發商,以確保其預設搜尋引擎地位,並在多個情況下禁止 Google 合作夥伴與其競爭對手交易。
美國司法部表示,Google 利用其主導地位,將 Apple Safari 等競爭網頁瀏覽器對手鎖定在關鍵分銷渠道之外,從而非法地維持其在搜索領域的壟斷地位;Google 則辯稱用戶仍然可更改預設的搜尋引擎。
雖然當局沒有公開 Google 如何分配該 263 億美元(約 2,060 億港元),但外界預計 Google 向 Apple 支付的費用最多。早前有專家估計,Google 可能在今年就此向 Apple 支付高達 190 億美元(約 1,490 億港元),以成為 Apple 設備上的預設搜尋引擎。
資料來源:CN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