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最高法院(CJEU) 12 月 8 日要求 Google 只要用戶能證明一些搜尋結果的資訊是「明顯不正確」的,Google 則必須從搜尋結果中刪除資訊不準確的內容。
該案源於一家德國投資公司的兩名投資經理,他們要求 Google 移除根據他們名字的部分搜尋結果。原因是搜尋結果提供了某些批評集團投資模式的文章。他們稱這些內容是不準確的,希望 Google 從搜尋結果中移除該部分內容,並且希望連圖片縮圖也一併刪除。但 Google 拒絕了有關的申請, Google 稱系統並不能辨識他們所說的內容是否真實和準確。
由於近年歐盟境內對於「被遺忘權」的呼聲日間高漲,CJEU 在平衡「被遺忘權」和言論自由和資訊自由後,給出了上述判詞。CJEU 將舉證責任交給申請方,要求 Google 在用戶能證實內容「明顯不正確」,則需要在搜索結果中刪除相關內容。
Google 回應稱,歡迎歐盟的判決,但會研究法院的判詞。聲明稱要將被質疑的鏈接和內容刪除有一定難度,部分內容已經在網絡中存在太久。但 Google 強調會在「被遺忘權」和資訊存取權之間找到平衡。
資料來源:Siliconrepubl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