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與傳統燃油汽車最大的分別,就是摩打驅動的時候相當安靜,雖然可算是個優點,但對於行人而言有時就難以只憑聲音來察覺。最近政府就向立法會提交文件,計劃立法規定電動車需要安靜聲響警示系統。
據報導指,政府已經向立法會提交修例計劃,希望可以對電動車進一步監管,強制車廠在汽車內安裝聲響警示系統,讓行人可以更容易察覺到電動車正在附近。政府文件表示,電動車行駛時較傳統汽車寧靜,低速時行人可能無法透過聲音判斷路面情況。其實電動車太過安靜的問題在海外早就有所爭議,一些國家已經實施相關法例,例如美國就在 2019 年起規定電動車行駛時發出聲音,未來更進一步收緊聲音種類。
除此之外,修例亦將要求吊臂車、升降台車等安裝過高警示系統,提醒司機在行駛前收起車上的現身結構,避免意外。另外反射鏡和電子後視鏡的規格和性能也將會進一步在法例訂明標準,包括影像質素、反射鏡面積和視野範圍等。新法例將會交由立法會審議,詳情仍然有待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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