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駕駛項目在外國已久,中國無人駕駛測試亦陸續展開,而香港交通法例一直無人車無法測試也無法領牌。香港運輸及物流局近日向立法會提出修例建議,推出無人駕駛車測試的先導計劃。
在先導計劃中,想測試無人車的申請人,可向運輸署申請許可,獲批後就可登記領牌。業界可更廣泛地測試無人、自動駕駛車輛。自動駕駛車輛日後或可毋須配置駕駛員在司機位置上操作,另一方面政府會把「駕駛員」的定義推廣至自動駕駛車輛的操作人員。政府的修例草案中,指明自動駕駛車內、附近或遙距控制室的操作人員,仍須對所操作之車輛負上「司機、駕駛人」的法律責任。政府會同時就覆核機制,風險管理方面提出多項建議。
申請人獲審批後,可獲得由運輸署署長發出之「自動駕駛車輛先導准許」,再取得「自動駕駛車輛證書」後便可按現行《道路交通條例》的框架領牌。
政府將於將於下周五諮詢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並提交草案。
資料來源:香港01
圖片來源:香港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