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德州總檢察長 Ken Paxton 周一就面容識別技術向 Meta 提出起訴,指控 Meta 曾數十億次在未經用戶的同意下擅自收集其生物識別數據。Meta 未有就事件回應。
Paxton 從訴訟中指控,Meta 曾數十億次在未經用戶的同意下擅自收集其生物識別數據,亦未有在合適的時間內將有關數據銷毀,涉嫌違反當地法律。Paxton 稱 Meta 收集了所有曾在其網站出現的面部標識符,因此除了 Meta 用戶外,曾在 Meta 相片中出現的非用戶面部標識符亦會被收集。
按《Texas’ Capture or Use of Biometric Identifier Act》,非法收集、肆意向第三方披露、和未有及時銷毀生物特徵標識符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法官最高可就被告每次的違法行為罰款 25,000 美元(約 19.5 萬港元)。此外,Meta 亦因誤導消費者而被 Paxton 指控違反《The Deceptive Trade Practices Act》,要求 Meta 就每違法行為繳付 10,000 美元(約 7.8 萬港元)附加罰款。總括而言,Meta 或會就擅自收集生物識別數據被罰款數十億美元。
Paxton 指生物識別標識是永久性的,因此無法如普遍標識符般可在被盜後更改。認為 Meta 的違法行為令受害人的生物識別標識在餘生被肆意存取和使用,以致德州市民的個人資料被盜風險大增。
資料來源:CN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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