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訊(登記用戶識別卡)規例》已於去年 9 月 1 日正式生效,政府周一(7日)發新聞稿表示,電話智能卡用戶須於今年 3 月 1 日起,為其電話智能卡進行實名登記,最遲須於 2023 年 2 月 23 日完成登記,否則將不能繼續使用。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於新聞稿中指,由 3 月 1 日起發發售的電話智能卡,包括上台月費服務及電話儲值卡,均須在啓動服務前完成實名登記。而現行的電話儲值卡用戶,則須於 2023 年 2 月 23 日或之前,向所屬電訊商實名登記個人資料。而未未有完成實名登記的電話儲值卡,將會於 2023 年 2 月 23 日起不能繼續使用。至於正使用上台月費服務的用戶,除非「轉台」或開立新的電話號碼,否則無須再作登記。
電話智能卡用戶可從多個途徑實名登記,包括經所屬電訊商的短訊、到電訊商門市、流動應用程式或網頁進行實名登記的程序。個人用戶須登記其姓名、出生日期、香港身份證號碼及提供香港身份證副本。16 歲以下人士登記時,須得到一位年滿 18 歲成年人的確認,並同時登記該名成年人的資料。企業用戶則須提供其商業登記資料及指定某人士作為負責人,並提供該名人士的個人資料。
當局指,在實名登記制下,個人用戶每人可向每間電訊商登記不多於 10 張電話儲值卡,企業用戶則最多可向每間電訊商登記 25 張電話儲值卡。上台月費服務則沒有登記數量限制。
資料來源:香港政府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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