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在香港愈來愈多,有時要充電真是一位難求。有某部份充電站限制在充滿電後便需收費,以免長期霸佔充電位。但有車主卻在完成充電時限後,繼續為其汽車充電,致令其他車主不滿。
昨日網民 Tony Liu 在 Facebook 群組 「EV parking Parking L」上載短片,指控一名電動車車主在尚德商場的充電車位,在完成 40 分鐘充電期限後,續用 40 分鐘,欲充滿 100% 才終止充電。拍片者指,單次充電的時限為 40 分鐘,而且一般充電器充至 80% 以上,充電時間會變慢,變相要其他人呆等兩三小時。
該名比亞迪車主站在車輛旁邊,一直默不作聲,後來反擊:「你可以去 PopCorn (區內另一商場)充電」。
此帖文發布後,引起不少網民指責,有人指「部機有張貼紙提示:叉完 40 分鐘輪到下一架。佢文盲?唔識字?」,亦有人指「人無恥,便無敵」;但亦有網民指「以事論事,又無規矩講明唔得,犯規又無講明罰錢,又吹佢唔脹」。
該充電位屬位中電旗下的快速充電位,本網在中電網頁查證其用戶指南,表其中一項提示為「為提升快速充電器的使用效率,並改善駕駛人士的輪候時間,單次快速充電的供電上限為 40分鐘。充電時間之上限會根據使用情況而作出改變。」,另外一項則註明「使用者如欲為電動車繼續充滿電量,請重新輪候,亦可考慮轉用中電的標準或中速充電器繼續充電。」
現時中電延長其電動車充電站免費充電服務至 2021 年底,而未設有超時佔用費。而其他充電服務如 Tesla 本身的 SuperCharger 服務則設有超時佔用費,如車主充滿電後又不離開車位,將每分鐘收取 $4-8,視乎充電站佔用情況而定。
來源:Facebook 群組「EV parking Parking 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