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固然是世界的大趨勢,但其實電動代步工具亦逐漸掀起一陣風潮,不過早前卻有人於香港駕駛電動滑板車「兜風」而被控多項罪名,律政司不滿刑罰而提出覆核,近日被拒。裁判官認為涉事電動滑板車或無法申領牌照或購買第三者保險,因此決定維持原判。而且又認為應從運輸署制度着手解決問題。
圖片來源:蘋果日報
早前香港一名男子在馬鞍山單車徑駕駛電動滑板車「兜風」遭警方當場拘捕,並控以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未獲發牌車輛、駕駛電動滑板車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妁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罪名。男子於較早前認罪並被判罰款港幣 $4,600 元,不過律政司不滿裁判官未有就沒有第三者保險罪名而判處被告停牌,因此申請覆核刑罰,近日被拒。
裁判官認為涉事的電動滑板車沒有如汽車底盤數字作為識別,或無法在運輸署申領牌照或購買第三者保險。而且被告男子亦真誠相信涉事滑板車屬玩具而毋須申領牌照。另外涉事電動滑板車的時速只有 30 公里,而案發時於單車徑上使用,因此出現嚴重交通意外的機會相對較低,因此決定維持原判,不作停牌處分。裁判官認為應從運輸署登記和發牌制度着手,才是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法。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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