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委員會發表報告指,單在今年首半年便已經接獲近 170 宗與外賣點餐平台有關的投訴,主要關於送餐延誤、「漏單」或無法派送。
有消費者在使用外賣點餐平台時,按系統指示輸入所在地區「荃灣」,點餐並付款後個半小時,才接獲送餐員來電,指餐廳位於葵芳,配送地址超越服務範圍,拒絕送餐。他後來經網上向外賣點餐平台投訴,對方只回覆送餐員曾數次致電投訴人確認地址但不果,等候了 15 分鐘,最終向公司報告未能派遞。經消委會了解後,發現這位顧客沒有在「送餐地址」一欄填上完整資料,反而在「送餐備忘」欄目上填寫屋苑名稱及座數,導致送餐員未能掌握派送地點。
此外,也選擇自行取餐的消費者,因沒在指定時間內取餐,訂單取消,未能取用晚餐外,要求外賣點餐平台退款亦被拒。這位顧客以為訂單取餐時間,只是建議前住取餐的指標,訂餐時網頁亦完全沒有給予關於取餐時限的提示;外賣點餐平台回覆表示,網上訂餐條款已有所訂明,確認電郵亦顯示取餐時間,點餐平台一般與供應商協定,給予客戶 20 分鐘作為合理延誤的時間,若逾時未有領取,訂單取消,客戶亦不能要求退款。
為此,消費者委員會特別提醒外賣點餐平台營運商,需要在消費者確認訂單前清楚披露重要條款,還要確保消費者輸入完整的送餐地址及聯絡電話等資料,以避免錯漏。營運商亦應定期檢視合作供應商資料,避免誤導消費者。
而消費者在使用這類外賣點餐平台時也應該留意三個要點,使用服務前,先細閱服務條款;確認訂單前,再三核對送餐地址,保留訂單截圖,落單後時刻留意來電;自行取餐應該留意時限並預留充裕時間,一旦未能趕及時限內取餐,應盡快通知餐廳,作彈性處理;很多外賣點餐平台均可選擇是否需要餐具,若情況許可,消費者宜自備餐具,減少浪費,支持可持續消費。
資料來源:消費者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