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營運方式遭法院禁止 Uber 德國需即時停止運作

手機電召客車服務 Uber 再遇挫折,日前德國法蘭克福地區法院向 Uber 發出禁令,不准他們透過手機程式向租車公司發送接載乘客的通知,法院指 Uber 的做法違反了當地多條反競爭行為法例,今次裁決源於一個德國的士協會(Taxi Deutschland)對 Uber 作出的訴訟。


Uber 在德國的運作並非直接將乘客的需求發送給司機,他們跟已經獲發牌的私人出租汽車公司合作,接載乘客的車輛和司機均擁有相關的牌照和許可。法蘭克福地區法院禁止 Uber 透過手機程式,向租車公司傳送接載乘客通知,變相要 Uber 停止在德國的營運,除非他們找到其他方法。Uber 可以選擇對判決作出上訴,但暫時未有透露是否會這樣做。

由於判決需要即時執行,如果 Uber 堅持繼續以現有方式營運,將需要面臨非常嚴重的罰款。向 Uber 提出訴訟的德國的士協會表示,會尋求判決即時執行,Uber 每次載客將被罰款 250 歐元,重複再犯則可以重判每程 25 萬歐元。Uber 表示會研究法院的判詞,以確保在德國的服務能夠延續下去,又表示跟獲發牌的出租車公司和專業司機合作,是希望能夠在德國長遠提供服務。

來源:techcrun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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