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立陶宛籍男子利用商業電子郵件欺詐 Google 和 Facebook ,騙走約 1.2 億美元的款項,昨日(20日)被美國一家法院判處 5 年監禁。
現年 50 歲的立陶宛籍男子 Evaldas Rimasauskas 與同夥以網絡釣魚方式,在 2013 年到 2015 年間向 Google 和 Facebook 兩家企業的員工和代理商發送電子郵件。他們在拉脫維亞註冊了一家與台灣電腦供應商 「廣達電腦」同名的公司,冒充 Google 和 Facebook 的合法設備供應商,向其發送電腦設備發票以獲得款項。
Rimasauskas 透過此計劃從 Google 騙得 2300 萬美元;Facebook 則被騙約 9900 萬美元。兩家企業在三月份表示,他們已收回了大部分資金,並正在與執法部門合作。
Rimasauskas 於 2017 年在立陶宛被捕,並被引渡到美國,今年 3 月在美國法庭認罪,而其同夥迄今仍未落網。
資料來源:Bloombe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