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汽車有不少優點,其中一個就是相對燃油引擎汽車寧靜,不過對於行人來說則可能是缺點。由於電動車太過安靜,突然出現可能會驚嚇到行人,歐盟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強制要求所有四輪或以上的電動汽車,必須從 7 月 1 日起安裝簡稱 AVAS 的聲音警告系統,方可以合法在路面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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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規定在時速 20 公里或以下,慢速度行駛的電動汽車必須產生至少 56 分貝的連續噪音;噪音必須有高有低,代表汽車加速或減速。56 分貝是什麼概念?相當於冷氣機或電動牙刷的聲音,比傳統汽車產生的噪音低得多,例如柴油卡車產生的噪音就達到 85 分貝。雖然歐盟的新規定要到 7 月 1 日才生效,但已經有不少廠商安裝了 AVAS 人造噪音裝置,向行人作出預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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