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歐盟提出為加強保障版權,打算加強管制商業網站及平台,以防止用家上載有版權內容,而計畫推行網上版權法。在本月 26 日,歐洲議會正式以 348 票贊成、 274 票反對及 36 票棄權下,通過有關法案修正案。如法案經過歐盟理事會同意,就會付諸實行。
受新法令影響,各大網上平台如 YouTube 、 Facebook 及 Twitter 等,需要設立審查機制,確保用家上載內容並沒有可能侵犯版權的部分。而 Google News 等新聞平台,亦需要先向消息來源繳付版稅,才可以刊登有關內容。
不過,有關法案經過修訂後,分享節錄新聞並不包括在內,而 Facebook 等社交平台上,亦可以發布經過改寫或節錄至「很短」的新聞內容。此外,修正案亦針對於去年一度引起爭議的第 13 條條文及其他部分,並豁免 Memes 等二次創作內容。而且,在 Wikipedia 及 Github 等開源平台上分享有關內容,亦不受到新版權法的約束。
有支持法案的藝術及新聞界組織認為,歐盟當局應該修改過時的版權法例,保障創作人得到相應的報酬。而 Google 則明言反對有關法案,認為新法令有可能限制創作及數碼產業發展。不過事實上,即使有關法案獲歐盟通過,仍需成員國自行立法,才能真正實行。相信有關立法過程仍需要一定時間。
Dark day for internet freedom: The @Europarl_EN has rubber-stamped copyright reform including #Article13 and #Article11. MEPs refused to even consider amendments. The results of the final vote: 348 in favor, 274 against #SaveYourInternet pic.twitter.com/8bHaPEEUk3
— Felix Reda (@Senficon) March 26,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