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供更明亮的行車視野,不少車輛都會採用氙氣燈(HID)作為車頭大燈。而馬來西亞交通部長陸兆福則於本月 19 日宣布,禁止國內所有交通工具使用氙氣大燈。原因是氙氣燈光線太過刺眼,會對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構成威脅。
陸兆福表示,任何安裝及使用氙氣燈的行為,都會違反相關法令,如罪名成立,最多可被罰款 2000 令吉(約港幣 HK$ 3,730 元)或最高監禁 6 個月。
氙氣燈採用氣體放電原理,在石英玻璃燈管內填入包括氙氣的混合氣體,然後以 23,000 伏特的電壓通過有關氣體,從而使氙氣發光。與傳統鎢絲燈泡相比,氙氣燈的亮度更高,而且能夠照亮較遠範圍的路面。
除有關氙氣燈的法令外,陸兆福亦表示在 2020 年,將會強制要求國內所有車輛在運載嬰兒時,必須使用嬰兒安全座椅。
資料來源:The Cover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