衆所周知,版權法是個非常複雜的法例,在目前媒體消費市場變化快速的情況下,法例也需要有相應的改變來應對環境需要。最近美國總統就正式簽署了「音樂現代化」法案,意味着版權法的一大改革。
「音樂現代化」法案(The Music Modernization Act,MMA)主要修訂了美國版權法的第 115 條,讓版權法更配合現時的音樂市場,並且對於音樂製作人的權益有更多保障。首先新法案簡化了音樂版權授權流程,讓詞曲創作人在網上串流音樂中更容易獲得收入。
另外它在「歌曲、服務和社會重要貢獻遺產藝術家補償法案」中加入了 1972 年以前錄制的歌曲,讓相關歌曲作者和歌手能夠獲得 1972 年之前錄制歌曲所未能收取的版稅。
最後就是在「音樂製作人分配法案」(The Allocation for Music Producers,AMP)中修改在 SoundExchange 體系下,製作人和錄音工程師的版稅支出表述,當製作人和錄音工程師錄製的作品被用於衛星和網絡廣播時,他們也可以從中獲得版權收入。這保障了更多的幕後音樂工作者可以獲得比以往更多的收入,改善業界生態。
來源:Billbo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