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藩市立例管制共享電動滑板車 未經批准禁止營業

共享單車在中國相當普及,香港亦不時見到其蹤影。美國的三藩市亦開始流行類似的共享電動滑板車服務,但因為情況太混亂,所以需要立例規管,未得發牌者不得營運。

三藩市最近宣佈的新條例列明,任何在當地提供共享電動滑板車的公司必須得到許可才可以營運。在收到牌照許可之前,所有公司必須於 6 月 4 日之前,把市內的共享電動滑板車收起,違例者需按每日每部車繳交 100 美元罰款。代表三藩市政府的律師 Dennis Herrera 解釋,三藩市雖然支持創意交通運輸的發展,但不能夠令公眾安全被犧牲。

由於三藩市斜坡多,而且經常出現交通擠塞,共享電動滑板車的便利讓不少人都樂於使用,但隨之而來的是胡亂擺放,阻塞街道的問題,路面亦因此變得易生意外。當地法例規定,滑板車在市內使用屬於合法,但在行人道上駕駛則屬違法。另外,使用滑板車必須是 18 歲或以上,使用時亦要戴上頭盔。這些規則被大部份人忽視,亦成為加強規管的原因。奧克蘭市委會成員 Rebecca Kaplan 表示,他們的目標不是禁止,而是規管,而且要那些公司負責。

來源:TechCrun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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