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環球網》引述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披露的消息指,由馬雲創立的流動付費平台支付寶,被指牽涉收集過多個人資料及不當使用客戶資料等違規行為,被判處合共 18 萬元人民幣(約港幣 HK$ 22.4 萬)罰款。
據有關報道指出,支付寶被指沒有充分保障客戶的知情權及自主選擇權、在宣傳影片與微博中使用令人誤解及錯誤的數據進行宣傳。另一方面在收集個人資料時,不符合最少、必需原則,而且亦涉及不當使用客戶資料。
對此,支付寶回應表示,他們於去年接受央行杭州中心支行檢查時,已發現一些問題並第一時間改善,並得到管部門認可,他們在回應中更對監管部門的指導和幫助表示謝意,並指會在今後工作中提高內部要求。
據報,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依據 2010 年 9 月實施的《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對支付寶處以 3 萬元人民幣罰款,並同時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針對他們的違規宣傳及不當使用個人資料予以警告,並分別處以 10 萬元及 5 萬元人民幣罰款,合共罰款 18 萬元人民幣(約港幣 HK$ 22.4 萬)。
資料來源:環球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