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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名 Uber 司機被控非法載客取酬不認罪 明年初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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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ton

警方今年 4 月 至 5 月派探員到多區放蛇,以涉嫌無牌載客取酬拘捕 23 名 Uber 司機。根據消息今日 23 人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全部司機否認控罪,23 件案件押後至 2018 年 2 月 1 日再次進行預審。

Uber 手機程式連結乘客與司機,在香港惹上官非。在今年 3 月法庭裁定 5 名 Uber 司機無牌載客取酬,以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駕駛罪名成立,各罰款港幣 1 萬元,並停牌 1 年,停牌令暫緩執行。

在上述判決後,警方在 4 月 至 5 月再次派員「放蛇」,在多區再拘捕 23 名司機。所有司機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全部司機否認控罪,押後至 2018 年 2 月 1 日再進行預審。裁判官建議案件盡可能合併處理。而辯方就透露,屆時或會由資深大律司代表,而聆訊時不用控方傳召證人,只在法律觀點上進行爭拗。

Uber 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將會一如以往全力支持司機伙伴,包括在法律上的支援。

 

資料來源:綜合消息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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