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裁定 Google 違反反壟斷法!判罰 215 億港元破紀錄

從「上網 Google 一下」這句說話,足以證明 Google 搜尋引擎的龍頭地位,而且旗下少服務亦建基於之上。不過歐盟早於多年前就基於 Google 搜尋服務涉嫌濫用其領先地位,進而令自家的購物服務在歐洲地區的拓展變得更有利,於是便決定進行深入調查。結果歐盟最後裁定 Google 此舉明顯涉及市場壟斷,並宣判對其罰款 24.2 億歐元(約 215 億港元),創下同類案件最高罰款紀錄。

Google Shopping 結果排於最前

據歐盟委員會表示今次這宗案件的主要目標是 Google Shopping,他們認為 Google 透過竄改搜索算法,從而令自家的 Google Shopping 結果顯示在最前位置,而其他競爭對手如 Amazon、eBay、Expedia 及 TripAdvisor 等服務的結果排於較後位置,顯然是憑著不公平的手段去削弱其他對手的競爭能力,某程度上影響到消費者的選擇,違反當地的反壟斷法。

Google 表示正考慮上訴

作為裁決一部份,歐盟下令 Google 必須在 90 日內停止相關行為,即不得更改搜尋算法去影響結果排名,以確保能遵從競爭對手可獲得平等待遇的簡單原則,否則其母公司 Alphabet 將需要支付每日收入的 5% 作為懲罰。歐盟競爭委員 Margrethe Vestager 在聲明中讚揚 Google 所帶來的創新產品及服務,為人類的生活帶來更多方便,但不代表可以因此而打壓其他競爭對手。至於 Google 則表示尊重但不認同歐盟的裁決,並會在考慮上訴期間詳細審視委員會的決定。

來源:European Commi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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