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的保險經紀日前在 Facebook 上載相片,說要跟她的 Galaxy Note 7 道別,感覺非常痛苦。我見到她有朋友留言問,宣佈了召回之後,為什麼過了這麼久才交回,不擔心見客途中著火嗎?我反而擔心想知道,在召回通知發出後手機在家中起火的話,她的保險公司會怎樣處理?保險經紀採取已讀不回的策略,加上沒特別事不想和她接觸,筆者還是沒有留言八卦下去。
不過我相信要用戶將 Note 7 退回,的確是一個痛苦的決定,誠然 Note 7 上市時售價不便宜,但仍然吸引大批消費者購買,很多都是沒有入手 Galaxy S7 或其他手機,專誠等待 Note 7,喜歡它的功能和配置的,要他們退而求其次,難離難捨的心態不難理解。事實上有韓國傳媒報導了幾個不願退回 Note 7 的用戶個案,有人明知風險但因為工作繁忙沒有時間,他甚至不介意明年等到 Galaxy S8 入手後才停用,但在此之前則不願 Downgrade 至其他手機。又有另一位韓國顧客在第一次更換手機時,曾經花了長時間排隊處理,橫豎更換後的 Note 7不似有問題,所以打算不理 Samsung 的召回,繼續使用手機。
有傳媒報導指今次事件雖然轟動全球,但用戶對手機的熱愛似乎遠超出對爆炸的憂慮,上星期還有超過 190 萬部手機未被收回,南韓方面可能要將退款期由 12 月初延後。好用的手機和人命財物安全二選一,其實是否這樣困難?如果繼續使用手機,最後出現意外,影響自己甚至他人又是否太過自私?看到這裡,Note 7 的用戶們應該不會再 Keep 住手機不退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