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kemon GO 陸續在全世界各地開放,不過亞洲區除了日本和香港之外,就沒有其他地區可以玩到。其中台灣雖然也是一直在期待但仍然未有消息。最近有報導發現原來台灣有人之前曾經控告 Niantic 侵權,目前官司仍然未解決,可能是遊戲進台的絆腳石。
Pokemon GO 的推出地區不多,以什麼準則決定推出時間也是衆說紛紜。最近台灣商業週刊報導,台灣一名律師王信早在 2006 年申請了「真實世界之網路遊戲」專利,已通過實體審查且仍存續,專利之中提到一種整合定位系統與無線網路之遊戲方法,用以執行需定位之程式功能。而 Pokemon GO 的確是應用了定位系統和網絡作遊戲的核心部分。早在 2015 年底王信就因 Ingress 向法院控告 Niantic 侵權。而今年 1 月再提出訴訟,要求 330 萬美元專利費用但被拒絕,現在案件仍然在審理當中。
對於這個專利訴訟,台灣方面也有不少爭論。不少人認爲王信是「專利蟑螂」,申請覆蓋範圍大的專利卻不作實質開發,等大公司開發相關產品之後索取專利費用,是台灣之恥。不過也有人撐王信,表示這是對於專利權的正當做法,就算未能開發實際產品也不損害專利持有人的權利。事件仍然在醞釀之中,到底台灣的朋友要到什麼時候才能玩到 Pokemon GO?
來源:商業週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