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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男子稱 iPhone 抄襲自己早年設計!要求 Apple 賠償 100 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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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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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早前有中國廠商成功控告 Apple 的 iPhone 6 抄襲嗎?有關案件只牽涉到外觀上的侵權,而且 Apple 亦已經作出上訴。不過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因為日前一位美國男子又向 Apple 提出起訴,而今次他更聲稱 iPhone、iPad 及 iPod 其一項發明的專利,而有關設計更早於 iPhone 面世前 15 年已經出現。

來自美國佛羅里達州的男子 Thomas S. Ross,於 6 月 27 日正式向佛羅里達州南區法院提交文件,並指控 Apple 旗下的 iPhone、iPad 及 iPod 侵犯其 1992 年的發明「電子閱讀裝置」(Electronic Reading Device,ERD)。據了解 Ross 於 1992 年 5 月 23 日至 9 月 10 日期間以圖紙親手繪畫中三款裝置的設計圖,當中主要是在帶有圓角的平面長方形裝置,同時亦融合了各種功能,而有關設計於 1992 年之前都從未出現過。

此外,設計中同時還提到 ERD 的功能,比如可以在背光的輕觸式螢幕上閱讀故事、小說、新聞、圖片、影片及電影等。再進一步甚至更具備通訊功能,例如當中設有電話、modem、輸入輸出功能、編寫筆記、在內置記憶體儲存各種閱讀及編寫內容等,而且還會內置電池,甚至更配備太陽能電池板。

據知 Ross 於 1992 年曾為這項發明申請了專利,不過由於他其後並未能支付所需的費用,所以有關專利於 1995 年 4 月就被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撤銷。至於在今次的訴訟中,雖然 Ross 表示 Apple 侵犯其設計所帶來的傷害大到無法用金錢來衡量及彌補,不過他卻同時要求 Apple 最少賠償 100 億美元,以及往後可收取 Apple 售出這些裝置的 1.5% 收入。

來源:MacRum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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