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勝一仗!紐約法院判決美國政府不能要求 Apple 解鎖

現時 Apple 與 FBI 對於是否為政府解鎖 iPhone 的官司仍然未有定論,不過其實這並不是唯一一個 Apple 正在面對的解鎖請求,最近在另一個類似案件中,法院就判決 Apple 勝訴。

這宗案件與現時成爲焦點的 San Bernardino 槍擊案並沒有任何關連,是另一宗有關販毒的案件,其中政府方面也要求 Apple 協助解鎖 iPhone 以調查手機內容,幫助破案。在紐約的裁判法院,裁判官就得出美國聯邦政府不可以強迫 Apple 解鎖 iPhone,這是因為今次政府方雖然想利用全令狀法案(All Writs Act)迫使 Apple 就範,但因為不符合另一通訊協助執法法案(Communications Assistance for Law Enforcement Act)的規定,而且政府有濫用改法案的嫌疑,所以合憲性則存在疑問。

同時裁判官也質疑為什麼 Apple 以前從未反抗過政府運用全令狀法案要求其解鎖 iPhone 的命令,次數還達到 70 次之多。無論如何,從司法層面看來,今次的判決對於 San Bernardino 槍擊案的案件並沒有約束力,不過在輿論的角度來說,相信可以為 Apple 加分不少。Apple 一直堅持,自己並沒有製作或簽署過任何可以解鎖 iPhone 的工具,如果是他們本身擁有的資訊(例如 iCloud 備份)那麼還可以應政府要求上繳,不過鎖上的 iPhone 就是另一回事。

來源:usa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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