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中學發通告要求學生不要用 WhatsApp 和約朋友外出,事件成為網民談論的話題。不過歐洲議會最近正考慮修例,禁止所有 16 歲以下人士,在未得到監護人同意前使用社交網絡,這法案不但引起歐洲的討論,更引發網民聯署抗議。
歐洲議會最新的資料保障法案早前作最後修訂。修訂嚴禁公司將數據傳送給 15 歲或以下人士,同時又將網絡合法年齡由歐美慣用的 13 歲提升至 16 歲。法例規範機構在未得到監護人許可下,不可以處理 16 歲以下人士的個人資料。如果條例獲得通過,包括 Facebook、Snapchat、WhatsApp、Instagram 等將不可以為 16 歲以下人士提供服務,除非得到家長或監護人的允許。
來自歐美不少網絡專家對歐洲議會的修例表示反對,有專家認為未有廣泛咨詢市民意見,又指將年齡調高反而無助保護兒童,因為不少兒童需要透過社交網絡尋求家長以外的協助,例如遭到欺凌、虐待或性別認同問題時。另外並非所有青少年都能夠找到家長簽署同意書,修改法例令到使用社交網絡變得非法,但並不會阻止他們使用網絡。筆者執筆時歐洲議會還未就法案進行表決,暫時未知結果如何。
來源:theguard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