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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Airbnb 來港即出事,「共享經濟」在香港如何運作才好 ? HKIRC 數碼市場研討會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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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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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共享經濟成熱門話題,Uber、Airbnb 模式是否適合香港也受到熱議。早前(13/8)香港互聯網註冊公司(HKIRC)假數碼港舉行的 2015 數碼市場研討會,正是以「共享經濟:機遇與威脅」為題,吸引百多位來賓出席。

 

共享經濟經濟效益將達 3,350 億美元

近年共享經濟(Sharing Economy)受到市場重視,Uber 和 Airbnb 作為尚未上市的初創公司,市值卻已被估算超過 10 億美元規模而被稱為「獨角獸」公司,而兩者的市值分別達到 500 億和 255 億美元的水平。羅兵咸永道(PwC)更估計,至 2025 年共享經濟的全球經濟效益將達 3,350 億美元。

所謂「共享經濟」,即是一般消費者把自己的閒置資源重新拿出來,讓其他想使用的人以低廉價格租用,從而減少資源浪費並創造收入。理論上任何東西都能出租、共用、分享,由汽車、房子、傢俱、電器,以至資金、時間都可以,這種「無所不租」的全新消費模式為世界帶來全新的面貌。

 

首輪衝擊往往不是法例,而是傳統商業模式

不過先撇開法律這點不論,共享經濟令傳統商業模式受到衝擊,以 Uber 為例就在全球受到不少職業司機的抗議,而另一方面共享經濟也令人對「人與人間的信任」有了新看法,畢竟就算平台願意保障,要把自己的財物租出去也要承受損毁、失蹤等風險。

作為消費者當然歡迎共享經濟,但如果沒有資源提供者的配合卻完全無意義。因此,共享經濟能否在一個地方成功,確實需要很多配合。而 HKIRC 今屆研討會就正是希望探討香港市場是否已對共享經濟的來臨有所準備。

由電鑽看出共享經濟的需要

共享經濟是由互聯網發展所帶動的,香港互聯網註冊公司作為以域名登記為業的公司,希望能讓社會對互聯網商機有更多了解。HKIRC 行政總裁謝達安在研討會的揭幕致詞上表示,共享經濟已是全球營商模式的新趨勢,相比傳統的商業活動,共享經濟能減少浪費,節省寶貴的資源,這種消費模式的改變會為香港開創更好未來。

謝達安引述談共享經濟時經常被舉出 Rachel Botsman 提過的例子:「電鑽」。原來一半美國家庭都會擁有電鑽,但其實真正用得上的機會卻只有 6 至 13 分鐘,放在地下室的時間比在用的時間長得多,如果能租出給其他人使用,這些資源就不會被浪費。

不過謝達安也同意,如果人人都不買電鑽,無疑會為電鑽生產商帶來傷害,因此共享經濟往往不受傳統行業歡迎。但他認為兩者之間並非「有你無我」的關係,由於利基市場不同,Airbnb 未必就跟酒店業有直接競爭,因此共享經濟也能把原來的市場「造大」,創造新商機。

 

創新者與監管機構應先「坐低傾」

新上任的香港特區政府資訊科技總監(OGCIO)楊德斌也出席研討會致詞。楊德斌表示,看到出席研討會人數眾多,已理解到香港市民對共享經濟的關心。他指十年後共享經濟的 3,000 多億美元市場,市場機會巨大,《時代周刊》更提到共享經濟會是改變世界未來的十大想法之一。

共享經濟可包括大家生活中的「衣食住行」,因此他相信每一部分都可有創新的地方。由於互聯網和智能手機的出現,令共享經濟有一個很好的發展平台,因此在近年能有很大規模發展。不過正如研討會題目所指,楊德斌也提到共享經濟並非一帆風順,在全球各地都受到不同的挑戰。

也許楊德斌也知道大家很關心近日 Uber 在香港被搜查的新聞,因此在提到共享經濟的挑戰時也表示,其實香港政府也很支持創新(Innovation),數碼港和科技園都有支援初創企業的計劃,不過創新想法遇上傳統時難免不協調,法律應該尊重,如果有法可依的事應該遵從。

「即使有創新想法也不代表能不理法律,法律難免滯後於創新,這在全球都有的現象。」他鼓勵創新者、監管機構、消費者和參與機構都找尋方向達到共識,行出一條既不損害既得利益者,也不違反法律的道路,創出新的局面。

 

中國借錢都玩 P2P

由 HKIRC 主辦的數碼市場研討會,今年已是第七屆舉行。這年主題是「共享經濟:機遇與威脅」,探討由互聯網最新發展及技術、人與人P2P (Peer-to-Peer)和社交網絡所帶來的共享經濟模式和新商機。研討會出席者超過 100 人,席間有多家來自香港和全球的共享經濟專家、創業者分享他們對這個新消費模式的看法。
在中國發展 P2P 個人借貸業務的 WeLab Ltd. 創辦人及行政總裁龍沛智表示,其實銀行也只是「借」存款人的錢再借貸出去,換言之也只是一個中間人。P2P 金融讓借出資金的人跟借款者直接連繫,改變了傳融金融借貸行業的規則,使中間成本降低達到減少利息的效果。

不過他同意「互聯網」及「金融」是兩套不同的思維模式,需要作出平衡。出身銀行業的他很清楚金融,但團隊裡同時也需要有懂得 IT 的人,兩者平衡各自的想法才能真正做到「互聯網金融」,用傳統銀行業經驗配合大數據技術才能達致真正的「創新」。

 

Uber 也是「互聯網+」分析消費行為

而阿里巴巴香港銷售總經理吳增炫也同意,他認為阿里巴巴其實是最早就做 B2B、B2C 和 C2C 等業務模式的公司,每一項業務都為集團帶來新的創新。「互聯網+」是目前中國最火熱的 IT 話題,透過從傳統商業中加入適當的互聯網元素,使前者能夠有新的生命力。

吳增炫認為 Uber 也是「互聯網+」的模式,「互聯網+」是把市場原有的需求和供應釋放得更大,Uber 其實是把車主原有的閒置時間變成出租車服務,其實是增加了市場的供應,而原有出租車 / 的士可能不想解決的需求,也可透過 Uber 來解決,刺激市場產生新的需求,使原來市場造得更大。

他指出目前中國最大三家互聯網公司:阿里巴巴、百度和騰訊,都在競相推出免費服務吸引使用者,是因為未來已經是「數據時代」,誰擁有最多的數據,誰就會贏家。而共享經濟就會產生大量數據,例如滴滴打的等打車應用,就不斷收集數據,未來將可用於分析為消費者提供更貼身服務。

 

其實研討會有很多不同領域的專家,一同就共享經濟向出席來賓分享意見,包括教大家如何做更好的網上廣告宣傳的 ICGX Asia Ltd. 董事總經理陳啟源、探討共享經濟與中小企關係的 Around 共同創辦人黃景龍、分享在經營共享經濟業務挑戰的 Gaifong 創辦人梁懷宇、以汽車切入共享經濟的 Carshare.hk 創辦人簡雪忻、集體創作共享創造力的 Penana 共同創辦人宋啓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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