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有攝影師要求 Wikimedia 移除他認為有版權的獼猴自拍照片,掀起了一場小風波,也在攝影群體之中帶來不少的爭論。最近美國政府終於開腔,表示在這情況之下,攝影師並不能註冊版權。
美國著作權局最近就這個議題表示,任何由大自然生物,包括動物或植物所創作的作品,都不能註冊版權,而超自然存在或者神聖存在所創作的作品亦同樣不會受理。不過如果是聲稱得到神諭啟發的作品,則不在此限。攝影師 David Slater 現在正準備法院的訴訟,他的理據是器材和後期製作等都是他自己的創作,獼猴只是拿掉相機按了快門而已。
對於創作者屬誰的爭論,往往十分麻煩,今次的官司恐怕也要一段時間才能解決了吧。為了這樣有爭議的一張照片,願意走到法院去控訴,其實這攝影師也真的很有原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