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ke 道】 拆?不拆?

筆者上星期六繼續到翔東路「團練」,為的是 11 月的團體計時賽做準備。由家中出發至欣澳站,港鐵可謂必坐的交通工具(除非有朋友開車過去),一如以往在香港站轉車時,又一次目睹有車友不將單車前轆拆去就直接上車,而且還帶著一副若無其事的樣子。在他旁邊的我當然是拆了轆,但心裡已經一早打算不會跟他討論上港鐵是否要拆轆的問題。


▲早前有車友遇到未有拆前轆就上港鐵的朋友,好言相勸下未有理睬,因而引發出一連串的討論。

 將前轆拆掉才帶單車上港鐵,坦白講很麻煩,因為要一手拿車一手拿前轆,又或者利用魔術帶將前轆固定於車架上才可拿車。很多人都會問,為何帶單車上港鐵要拆掉前轆?直接推上港鐵車卡不是更好?事實上以方便程度來看,不將前轆拆除直接將單車推入車卡的確極之方便,但這樣會衍生一個問題,就是極有可能有人貪方便或貪得意直接在月台上面騎車,隨時撞到他人甚至是不小心墮軌(東鐵線極大部份的月台未有裝上幕門),後果可能極之嚴重。將單車拆走前轆,就可以避免了有人在月台上騎車的情況。

▲筆者偶有遇到也不會拆掉前轆上港鐵的車友。

▲ 拆走前轆的確可以杜絕有人在月台上踩單車的問題,但沒有了前轆的單車,即使用手扶著也有機會翻側,因此其實也有隱藏的危險性。不過拆走前轆的單車,極大多數都是以前叉(前避震)著地的方式放置在月台上面或車廂內,其實拿起來時前叉有可能會撞到其他乘客導致他人受傷,但沒有了前轆的單車,即使用手扶著也有機會翻側,因此其實也有隱藏的危險性。

究竟上港鐵拆掉前轆好定還是不拆好?筆者覺得我們是使用者,而且港鐵也定出了攜帶單車時的規則,(根據香港鐵路附例(第 556B 章)第 4A 條,任何人不得在任何時間將任何單車帶過、傳過、駛過或引領其橫過鐵路處所或任何部分。乘客如欲攜帶單車乘搭港鐵,必須於入閘前作出適當處理,例如摺合單車或拆除單車車轆,並妥善包紮,以確保安全及符合運載行李的規定(現時,若任何行李的長、闊、高總和超過一百七十厘米,或任何一面的長度超過一百三十厘米,均不可以攜帶進入已付款區內),使其成為一件符合有關尺寸規定的行李,便可享用港鐵公司服務。)我們就應該要遵守,亦為其他不明白條例的車友做個榜樣,了解到為何上港鐵是要拆掉前轆。

▲ 香港鐵路附例 (第556B章) 第 4A 條已訂明乘客如欲攜帶單車乘搭港鐵,必須於入閘前作出適當處理。

不過我亦希望港鐵可以放寬限制,於一些少人乘車的時段(如早朝)可以容許不拆前轆即可進入港鐵,雖然在香港不能像外國的鐵路般可以從容地攜車上鐵路,但若果可在一些特定時段放寬限制,並加強對違規的車友進行執法,相信此舉可更受自律的車友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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