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j!今天的【一路向北】寫單車,源於早前丹麥試行電動單車租賃的報導。說丹麥哥本哈根是個單車城市絕不為過,城內有 4 成人以單車代步,在路上不時見到身光頸靚,穿著得體的市民踩著單車,外出約會都是各人推著 1 部單車。整個城市都可以靠單車到達,景點亦有足夠單車泊位,相信到過哥本哈根的讀者們應該印象深刻。
▲租單車只要先登記和付 1 次年費,全年都可使用,首 30 分鐘免費交還後再租就可不斷使用,否則每半小時計收費。
住在港島多年,以前經常幻想可以踩單車到灣仔返工,或者夜晚踩車去中環飲嘢。由堅尼地城踩車出中環,踩馬路被小巴、的士推碰,踩行人路當然不行。於是將單車融入生活的大計要到瑞典才可以實現。現在由屋企踩車到市中心約需 40 分鐘,開動摩打輔助的話更只要 25 分鐘,沿途都是單車徑,中途還有市政府設置的輪胎打氣站,路牌指示清晰,如果是路盲,還可以下載手機 App 引路。
▲沒有單車都冇問題,市政府會提供租賃服務,隨時租車還車都可以,單車還有菜籃,方便購物。
儘管筆者並非喜歡購買零件補品,追求速度表現的單車發燒友,但對於將單車當作代步工具還是十分推崇。單車讓我們可以自由自在四處去之餘,更讓我們可以看看沿途風景,同時又不會污染環境,甚至有益身心。不過要在香港推動單車作為日常交通工具,除了在硬件配套,例如單車徑、路牌外,還要各方面的教育。
▲ 踩單車都要跟規矩,留意上下行車線,不跟行車線方向踩車,會給人兜口兜面鬧爆。
筆者想分享 1 個親身經歷,起初在瑞典學車時,被師傅「踩 Brake」多次,原因是沒有留意單車徑上的單車 (在瑞典單車和汽車地位平等,在路口讓車的地位一樣)。在香港長大,從來沒有留意單車的習慣,單車跟路人一樣,在路上往往都是「二等公民」。汽車在路上大晒,行人和單車都要讓路予汽車先行。如果香港要推廣單車,駕駛者和騎車人的習慣和態度一定要再「教育」,否則意外難免。Hej då!下週再談。
▲就連郵差都踩電動單車派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