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收到很多讀者的來信都是詢問有關 Samsung Galaxy GS3 的東西,我相信這兩天的 GS3 文章都能解答到各位。其中有一位比較特別的,我想在這裡解答。他是位 iPhone 用家,因為看到 GS3 熒幕大想轉機,但身邊朋友極力阻止她,並說 iPhone 的 3.5 寸熒幕是最合符人體工學,方便單手打字,更叫他小心換大熒幕手機後要雙手才打到字。問筆者意見是否屬實,筆者打算不用文字解答,用以下影片解答你的疑慮。
P.S 當然如果你手真的太細,有可能會出現如你朋友所說的問題,我想你朋友的意思是指 3.5 寸熒幕適合最多人,包括一些極細手的女士,而並非等於大過 3.5 寸就必定不好用。筆者的朋友圈中,甚少聽到因為升級手機後,打字有變慢的問題 (除了 5.3″ 的NOTE 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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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諗除左打字之外,另一更重要的地方是操作。不知GS3能否在單手使用的狀態下,方便地按到另一邊對角的鍵掣(或更進一步而言,按到熒幕的絕大部份位置)?
只有白痴先會相信”大mon會單手打字慢”呢個論調!!
係咩?
咁不如你單手用部iPad打字睇下慢唔慢
唔好話慢唔慢,打唔打到都成問題
即係話,大mon一定會影響打字速度
問題係點影響法,係obey inverse law定係其他law
話mon size同打字速度完全無關既人唔該用下個腦
編者連實驗係咩都唔知啦
你要比較既實驗,一定只可以改變1個variable
編者依家係想改變mon size
但佢用2部機打既字又唔一樣
當有2樣野一齊變緊既時候,比較就再無意思啦
同埋你又憑咩要我信你唔係突登用iPhone打字時慢D?
我見到你用緊iPhone時好似不停猶疑緊喎~
認同你講法,之前用 Milestone,打橫 Keyboard,就算用兩隻手打字,手指公都要經常大動作先打到,都唔好提首先要用兩隻手先開到個 keyboard!真係用 on-screen keyboard 好過!
乘車時要用單手..大mon真係有d唔方便,,有時都拉唔到個通知落黎
其實顯示器是小是大是完全取決於個人, 什麼是小?什麼是大?Android的機器都是追逐最好的性能, 但真正的用戶體驗是完全糟糕,
當GS3仍然追逐性能, iPhone 5 就是小小的變化,再擴大顯示器仍然會比
所有的Android機器的吸引力
希望啦,對我黎講用戶體驗比較重要。
我諗7吋MON做手機對姚明來講都算大吧,點會真係取決於個人
I use Go! Launcher. You can set “swipe down” on any part of the home screens to pull the notification bar down.
Unwire真係名符其實既「打手」
係咪老作嫁? “果個朋友”係男係女都唔知…
其實咩叫合付人體學?mon細長期睇野對眼睛唔好 咁人體學又如何?
點解要長時間睇住電話個MON?
咁又點解要長時間 “單手打字” ??
我相信要睇 Mon 嘅時間一定比單手打字長囉, 咁我情願單手打字慢啲, 但係對眼舒服啲喇.
見到片中人打倉頡對Unwire班傻仔開始改觀, 小學生榮升國中啦
底B
3.5吋用單手打字?!
咁你不如用返 NOKIA 8250
Iphone 好似話出4.1″大mon喎!
4.1″ may be considered ”
大mon” in 2008. Unfortunately it is now 2012 XDD
單手打字?
我可以左手拎幾個袋一路行.右手不停用iphone打字,我就未見過有人用galaxy s嘅人可以輕鬆咁一路行一路單手打囉^^
I use Swype on GSII (Swype came free with the phone) and always type with one hand while walking. Usually don’t even need to look at the phone while typing. Not a problem at all, and it’s super fast too.
唔計時有咩用 – –
相信 3.5″ 是最好的人不須要理由. 因為那是教主的遺言.
是快了是慢了? 自己去試試機不就知道了…誰知道你的手有多大 = =
蘋果都未出聲話大過3.5吋係好野,又點會有人認同你既講法呀…..
我想知你iphone 是用甚麼 app ?與我原機的輸入不一樣。
其實根本呢篇文就唔係踩3.5吋芒的手機, 只係帶出個訊息, 最好自己試下, 唔知點解有啲人咁緊張要出嚟寫一大篇文係咁捍衛3.5吋芒. 大有大玩細有細玩, 咁都要踩人先安樂.
勁搞笑,用個手指修長既男仔手做例子
勁搞笑, 唔通呢個世界個個人都手指短到只適合用細芒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