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大家關注一個問題,就是電訊商 5GB 每月數據使用量後,就會進入「排隊模式」,將這類爆 Plan 的用戶在發射台高負載時的優先使用次序調低,以符合公平使用原則。不過「優先使用次序」,或者應該是從著重「QoS(Quality of Service)」出發去保障使用者可享受公平使用網絡的權利這個概念,究竟網絡商如何彌定?是否只單純著重 P2P 軟件應用?香港互聯網協會創會主席莫乃光再為大家分享多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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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nwire.hk 首席記者 Edward
C:香港互聯網協會創會主席莫乃光
E:其實網絡商可以如何辨別出使用者正在使用如 P2P 軟件般的高用量應用程式?
C:今日的科技已經是十分先進,不少網絡商的 router、switch 其實已有辦法檢測到像 BT 這些高流量 traffic 是來自甚麼地方,以及是來自甚麼類型的 traffic。今次電訊商著重的 QoS,所採用的軟件也很聰明,聽說有些網絡商甚至可以透過檢測網絡封包(packet)猜測到用家正在進行的活動,當然這些牽涉私隱的問題,不在今日的討論之列,但網絡商肯定可以透過這些途徑,知悉、甚至阻止用家進行這類活動,或將這些活動的影響程度減至最低。
E:不過你覺得電訊商這樣做對用家是否公道?
C:公道與否其實見仁見智,簡單點說,在同一個發射站覆蓋的區域,有些普通用戶只是單純進行看 YouTube 影片、處理電郵等活動,但有些人可能在相同區域以 GB 為單位在 BT,在這個情況下,整體使用速度自然會被拖慢,那麼對於普通用家來說,又是否公道?大家自行去評理吧。我想電訊商這樣做,方向是合理的,不過問題是他們如何去定義「高用量應用程式」:究竟只是單純指像 BT、FTP 等 P2P 應用,還是連瀏覽一些會拖慢發射站資源的影片網站也包括在內?一眾電訊商明顯沒有一個清晰的指引。
當然,我也理解電訊商不這樣說,是有他們的難處,因為從電訊商角度去看,就像開設自助餐餐廳,每天或不同地區可能因不同原因而未能提供指定食物,例如:今日說沒有生蠔,明天可能連龍蝦也沒有,再後一天可能不能提供麵包,所以實在很難去 commit 甚麼。例如有一天,可能有一區在舉行大型活動,很多人拿起手機拍片,然後上載到互聯網,而該區的發射站又應付不到那個流量,在這情況下,雖然用家不是在使用 P2P 應用,但在公平使用原則的情況下,可能也有限制這類應用的速度,因為頻寬確實不夠,這也是無可奈何的情況。不過我仍然覺得即使如此,電訊商也應多說一點「高用量應用程式」大抵包括甚麼:是不是只包括 P2P 應用?還是有可能包括其他應用?這一點應該說清楚一點,讓用家放心。
E:那麼有甚麼辦法去解決這個困局?
C:其實現在我們已踏入 3G 網絡發長的「夕陽時期」,因為已有一間電訊商推出了 4G LTE 服務,而可望今年會有愈來愈多網絡商加入,所以相信各大網絡商應該不會再投放資源提升 3G 網絡的質素。反而未來會透過推出更多不同形式及種類的 4G 服務,吸引用家由 3G 轉投 4G 懷抱,由於 4G 基建比較完善,而且網絡資源及頻寬亦較 3G 多,屆時這個問題就可以獲得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