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為國民著想,把互聯網上的「不良訊息」過濾掉的,不只有中國政府而已。最近,美國田納西州的州長Bill Haslam,最近簽署了一份有關禁止「讓人不安的圖片」的法案。
這個法例將禁止居民發送或張貼「他們應該知道會讓人不安的圖片」到網上,包括Twitter或Facebook等任何渠道,違者將可能最高被判刑幾個月和罰款幾千美金。要判定一張圖片是讓人不安,並不需要任何確實證據,這法案甚至能夠讓執法機構,無需搜查令也能監察Facebook等社交平台的個人訊息。當然有不少人質疑這法案是明顯違憲,就看這風波會鬧得多大了。
田納西州的法律近年致力緊貼科技發展,早前已把「透過任何渠道發出令人不安的通訊」,例如騷擾電話等,列入法律禁止範圍。
來源:Ars Techni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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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不安」這個詞語,由於可以帶有無限的意思,而且有很多事都可以令人不安,而不安的程度也可以由小至大,因此基本上此例一出,就任由政府限制人民的言論與創作自由,「令人不安」四個字,真的很令人不安!
大國的「風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