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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叫XOOM嗎?真巧,我也叫XO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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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骨

美國公司就是喜歡告來告去。最近大熱的Motorola Android 3.0 Tablet XOOM,一聽名字就已經很wow,但想不到這名字竟讓Motorola惹上官非,因為網上付款平台Xoom.com正控告Motorola侵犯商標。

以美國法例,商標的優先使用權是先到先得的,所以早在2004年就登記了商標的Xoom公司就有了優勢。不過要成功控告Motorola,也要先證明Motorola使用了這個名稱後,對其公司的客戶有所不便。這當然不簡單,相信要好一段時間才能解決這單官司。無論如何,筆者總覺得,在美國當律師真的不愁沒工開。

資料來源:Engadg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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