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打手扮消費者作宣傳之用,這種滲透式的巿場手法係香港已經見怪不怪。近日筆者看到一宗疑似”打手”製作了所謂4台的速度比拼測試片。
1.眾所周知,每個台的發射站有異,所以做服務商測試時,應該去幾個熱點做測試才叫準確
2.iPhone跟本是不支援Flash,片中的推廣者說”其他三個台都好像load不到flash的內容”實有誤導之嫌.
造成結果有異,主要是電訊商的 Proxy 針對某網站做了優化,當用家使用iPhone上該網頁時,Proxy會自動轉換到另一個專門針對iPhone優化的內部連接或是把原始碼重新處理,所以得出一個不一樣的介面。由於 Proxy 中除去了大量高流量的「垃圾」,所以傳送速度明顯加快.其次,更加不代表使用該網絡商後iPhone就可以去到flash網站,只是其優化的連接中重新”拼湊”回一個新介面,介面中同樣並不是flash,播放flash影片只是用了類似youtube的重新導向技術。老實說,以筆者個人經驗,smartone 的上網速度普遍比較快,前幾年卻因上網限制多且收費昂貴才轉台,不過看到這類不盡不實的推廣片,實在令我想起千年蟲的杜蟲葯。